本报讯(记者 是兆新 通讯员 杨国平)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日前向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发放了《驾驶员自行处理现场记录卡》。发生记录卡中所列举的6种仅造成车物损失,对造成事故原因没有争议的事故后,当事人可使用此卡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现场,然后到交通队处理交通事故。事故办案民警遇有当事人持《驾驶员自行处理现场记录卡》到队处理交通事故的,事故办案民警按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》的规定处理,并将已填写内容的《驾驶员自行处理现场记录卡》粘贴在简易程序结案书上存档。《驾驶员自行处理现场记录卡》使用完毕后,事故办案人员向驾驶员发放一张新的《驾驶员自行处理现场记录卡》。